推行SHE纪律处罚,提高员工安全意识

来源: 蓝星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
时间:2014-12-19

近期,有机硅事业部王某因连续3次违反SHE纪律,按照《G006-2012 SHE纪律处罚规定》被解除劳动合同。这是院自施行《SHE纪律处罚规定》以来,首例因违反SHE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,体现了院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的坚定态度和决心。

“人的不安全行为”是企业运行所面临的三大安全隐患之一(人的不安全行为、物的不安全状态、管理缺陷),为此 “人的安全行为”一直是院安全管控的重点,无论从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、每周SHE活动,还是 “厂区走人行道”、“上下楼梯扶扶手”、“安全行为观察”等的执行,目的都是强化员工安全意识、培养安全习惯,引导安全行为的实践。

2014年以来,院高度重视员工安全行为的管理,通过SHE委员会、季度经济分析会、周调度会等多渠道宣讲SHE纪律的重要性,并将SHE纪律处罚列入各单位年初SHE工作计划,根据目前我院处于安全水平较低、安全隐患较多的现状下,质量安全处将SHE纪律处罚作为关键指标分解到各单位、各专职SHE管理人员,作为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之一。

质量安全处在执行SHE纪律处罚过程中,抱着“处罚不是目的,重在沟通培训”的理念,主要通过对员工的沟通教育,调查安全培训告知管理是否到位,告知其作业存在的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,从而让员正真认识到违规所面临的安全威胁,产生敬畏意识,进而形成自我约束、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,从而切断事故链,避免事故的发生。今年截至目前,院质量安全处SHE纪律处罚人数达46人次,各单位SHE纪律处罚140人次,较2013年增加两倍,有效的遏制了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。据统计,2014年度以来,紧急救助以上事件15起,较去年同期(24起)下降了37.5%。

随着2014年12月1日,新的安全生产法的实施,现场违章(含员工不安全行为)作为上级监管部门可以直接罚款的项目之一,再次将违章提升到“红线”的高度,这与近期院实施的“安全零容忍”是目标一致的。

因此只有全员参与、共同遵守,形成“我的安全我负责、他人安全我有责”,以及“我要安全”的理念,全院员工的安全才有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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